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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鄭天福兄長

第一題:重生

已更新:2021年1月19日

第一階段:基層的階段

第一題:重生

  請問弟兄姊妹,你到底重生了沒有?你有沒有確實的把握,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經重生呢?我聽說在華北有一位主所重用的使女孟教士,她常被人邀請到處傳揚信息。在她的信息中,她特別注重的一個題目就是重生。每一次,當她講完了道,她就下講台趕快走到門口,向著散會後的聽眾握手發問說:“你重生了沒有?”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問題,因為如果還有沒有重生,那麼就談不上有任何進一步的屬靈經歷了。關於重生這​​個經歷我們要先明白:

一、重生的意義

「 重生」的意思就是主耶穌住在我們心裡。約翰福音一章十二至十三節說:「 凡接待他的,​​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。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,不是從情慾生的,也不是從人意生的,乃是從神生的。」換言之,接待耶穌基督在他心裡,就是從神生的。或者說,就是人在自己原有生命之外,再得著神的生命。約翰壹書五章十二節說:「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;沒有神的兒子,就沒有生命。」意即我們有了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就有生命。

我們也可以從主耶穌和尼哥底母的談論中,來領會重生的意義。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說,眾聖靈生的才能進神的國,由此話可見從聖靈生的就是重生。現在我們要知道:

二、為何必須重生

因為許多基督徒每禮拜都有​​聚會,並且在教會中也有一些活動,但惟恐那不過是外面的活動而已,其內裡還沒有實在的重生。那一天夜里,尼哥底母來請教耶穌。尼哥底母是上流社會的代表,他是法利賽人,是宗教的首領,又是猶太人的官,也是以色列人的先生,真不愧為年高德劭,經歷豐富的宗教家、政治家、兼教育家。但主耶穌卻是開門見山,​​直截了當的對他說,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。換言之,要認識神國的事,必須重生。接著主又說:人若不從水和聖靈生的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意即如果不重生則不能進入神的國。因為當審判的日子來到,主不是問我們作過多少的禮拜,獻過多少的財物,或有過多少的宗教活動?主乃是看我們到底重生了沒有?

在神的眼光,若沒有重生就不是真的基督徒。因為重生是基督徒屬靈生命的道路之起點(開頭),所以我們要走生命的道路,必須以重生為出發點。

三、重生的證實

「重生」既是如此重要,那麼我們如何知道自己到底重生了沒有呢?根據聖經,我們僅提起三點就好:

(一)不犯罪

約翰壹書三章九節說:「凡從神生的,就不犯罪。」這裡不是說不會犯罪,乃是說不犯罪。因為一個人得到神聖潔的生命之後,這生命是厭惡罪惡的,這樣一來,自然就不喜歡犯罪。各位弟兄姊妹,你重生了沒有?是看你對罪惡的態度如何?重生以前犯罪沒有感覺,但重生以後,生活一沾染罪惡、不聖、不義,立即失去平安,和喜樂,這是重生的憑據之一。

(二)愛慕靈奶

彼得前書二章二節說:「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,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,叫你們因此漸長,以致得救。」重生的第二憑​​據就是渴慕主的話,如同嬰孩愛慕奶一樣。所以很自然就喜歡聚會、禱告、讀經、並與眾聖徒交通(談論屬靈的事)。

(三)彼此相愛

約翰壹書三章十四節說:「我們因為愛弟兄,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」意思是如果一個基督徒能愛弟兄姊妹,他就是個重生的人,因為如果恨弟兄,就是在黑暗裡,永生不在他裡面。

單就這三個表現,就足以知道你到底重生了沒有?最後我們要提到:

四、重生的途徑

我們既然知道重生起碼的憑據,接著,更要緊的就是要怎樣經歷重生呢?

(一)悔改認罪

  使徒行傳十一章十八節說:「眾人聽見這話,就不言語了,隻歸榮耀與神說,這樣看來,神也賜恩給外邦人,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。」意思是如果我們誠心實意向神悔改,心思轉向祂,祂就叫我們得生命。當我們心思一轉向神時,聖靈必定光照我們,叫我們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,而接受救主。

(二)相信釘十字架的基督

主耶穌告訴尼哥底母說:「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,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,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。」(約3∶14-15)人子被舉起來,就是指著釘十字架的基督說的。當我們仰望求告這位釘十字架的基督,我們就從祂得生命而​​重生。所以重生的途徑,是接受釘十字架,為我們流血捨命的主耶穌,在我們心裡作我們的救主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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